海安市公安局无人机方舱和单兵无人机勘察系统项目 |
海安市公安局无人机方舱和单兵无人机勘察系统项目受海安市公安局的委托,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海安市公安局无人机方舱和单兵无人机勘察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Z320621220413(CS07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海安市公安局无人机方舱和单兵无人机勘察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 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320621220413(CS072) 项目名称:海安市公安局无人机方舱和单兵无人机勘察系统项目 项目类型:货物 所属行业:制造业 预算金额:10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7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拥有民航局颁发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响应供应商须为无人机制造厂家或无人机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 2022年11月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南通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登录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模块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海安市镇南路39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磋商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7、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安市公安局 地址:宁海南路88号 联系人:于国栋 联系方式:18252875866 2.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海安市镇南路399号 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制作人: 0513-81819585 项目磋商经办人:0513-81819589 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徐工 15240580971 丁工 186626095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