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反制系统 |
无人机反制系统
一、 询价编号:CW-2025-0005
二、 询价名称:无人机反制系统 三 、结算和付款方式 :(如付款方式更优可做出说明,明确现金或承兑价格及承兑期限) 3.1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3.2 到货款:设备交货到现场经买卖双方共同验收确认,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购货单位为“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 3.3 尾款:设备运行验收合格、资料交付完成,卖方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买卖双方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剩余10%转为质保金。 3.4 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四、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交货地点为赤峰市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 ;交货期为 年 月 日前。 五 、 运输方式:卖方承担运输,现场指定位置 。 六 、 安装方式: 。 七 、 质保期: 。 八 、 售后:接到买方通知后在1小时内给予响应,接到通知后在12小时到达现场。 九 、 质量、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一次性检验、验收合格。 十 、 报价人资格要求 10.1 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自主生产/经营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同时具有出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应资格证明)。 10.2 报价人营业执照、报价人身份证明(如是代理人需出具法人授权书)真实有效。(报价时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10.3 报价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应含有标的物产品 。 10.4 报价人应具有保证供货的能力。 10.5 报价人具有完善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ISO9001证书。 10.6 报价单位必须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负全责。由于产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卖方将负全责。 10.7 报价单位应有相关行业的销售业绩。(提供业绩及合同复印件) ※10.8 请各单位务必按照询价书中报价要求进行报价,并将带有公章的报价书扫描件上传系统作为附件,未上传盖章报价单的视为无效报价。 十一 、 询价公告发布媒体 我公司仅在( http://)及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ddyth.com/)发布了有关该项目的询价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公司郑重提醒各报价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公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 、 报价方式 报价方式为:登录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http://cg.ddyth.com:8090/erp/index/index)进行在线报价,操作说明详见网站首页操作手册。 十三 、 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2025-04-03 09:30:00 (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5-04-10 10: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5-04-10 10:00:00 (北京时间) 十四 、 联系方式 : 招投标业务联系人:东伟 移动电话:19947167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