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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运会火炬传递期间,西安多处路段无人机等“禁飞”

2021-8-11 13:59| 发布者:通用无人机网| 查看:165| 评论:0

摘要:   据西安市公安局获悉,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火炬传递期间,禁止“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同时,西安警方公布管控时间和区域。   第十四届运动会、全国第十一届残 ...

  

      据西安市公安局获悉,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火炬传递期间,禁止“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同时,西安警方公布管控时间和区域。

  第十四届运动会、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火炬传递活动将分别于8月16日、8月31日、9月12日在西安市举办,为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确保火炬传递活动安全顺利举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西安市公安局发出关于火炬传递期间“低慢小”航空器管控的通告。

  管控区域和时间

  1、以西安市北大街与莲湖路十字为中心半径3公里(含)以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管控时段:2021年8月16日0时至24时。

  2、以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咸大厦为中心半径3公里(含)以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管控时段:2021年8月31日0时至24时。

  3、以西安市杏园立交为中心半径3公里(含)以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管控时段:2021年9月12日0时至24时。

  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

  管控措施

  1、在西安市上述“低慢小”航空器管控区域、时段内,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但经批准用于赛事保障、应急救援、媒体拍摄、警务执勤等活动的除外。

  2、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拔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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