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民航大学、民航干院、航科院、民航二所、适航审定中心,各民用无人机设计制造厂家,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商飞、航发,民航各协会:
为促进我国民用无人机系统的设计制造和安全运行,按照民航局“放管服”指导思想,适航司在调研国内民用无人机系统产业现状和企业审定需求的基础上,结合无人机适航审定试点项目经验,组织力量编制了《中高风险无人直升机系统适航标准》,经广泛征求意见后,现正式发布。
该标准可作为局方可接受的中高风险无人直升机适航审定标准。对于不属上述类别的无人机,申请人可以提出适航标准建议,经我司研究并接受后,作为局方可接受的审定标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