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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解禁无人机”做成了生意,杭州男子获刑,这样的脑筋真别动! ...

2022-12-15 14:05| 发布者:通用无人机网| 查看:173| 评论:0

摘要:  按照相关规定,无人机飞行必须要经过报备审批手续。近年来,全国各地多次出现因无人机“黑飞”受到处罚的案例。   杭州某公司员工周某,平时主要工作是修理无人机,同时,他也是个无人机发烧友。在发烧友群里 ...

  按照相关规定,无人机飞行必须要经过报备审批手续。近年来,全国各地多次出现因无人机“黑飞”受到处罚的案例。

  杭州某公司员工周某,平时主要工作是修理无人机,同时,他也是个无人机发烧友。在发烧友群里,他嗅到了新的商机……

  2021年9月的一天,周某在网上购买无人机配件,偶然加入了一个无人机爱好者群,在群中他听到有人在讨论如何解除无人机禁飞区域限制。

  听到这个,他一下子来了兴趣,因为在平时修理无人机的过程中,也曾有顾客向他咨询能否解禁无人机,可惜的是,他并没有这样的能力。

  经过一番观察,他添加了群中的人为好友,咨询如何解禁无人机。对方给了他一个链接,让他下载软件,但如果要使用该软件则需要购买证书。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周某下载了软件,购买了证书。拿维修客户的无人机操作了一番,进行了试飞,果然禁飞限制取消了。

  “既然客户有需求,为什么我不赚点外快呢?”周某开始酝酿一个赚钱的路子。从他人处购买软件证书,然后再加价卖给那些找他解禁的客户。

  “破解无人机禁飞、限高”“无人机业务,黑科技非实物,不懂勿拍。”周某在网络上推广着其无人机解禁的业务等有人购买时,他通过远程操作为客户实现无人机禁飞区域限制解除的操作,半年时间,周某非法获利人民币两万余元。

  经查,该软件通过命令注入修改无人机系统参数,伪造限飞解禁许可证,使无人机设备能够在限飞区中违规飞行。经鉴定,该软件具有解除无人机禁飞区域限制的功能。杭州西湖区检察院认为,周某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严重,应当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将其依法提起公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周某退出了违法所得。日前,法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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