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业技术应用日新月异,各种机器设备先后出现在田间地头。其中,无人机喷药效率颇为高效。然而,若喷药期间天公不作美,就可能误伤临近的农作物,导致其减产甚至死亡。
近日,肇源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无人机喷洒农药而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两名法官联手办案,通过实地取证、多方咨询、释法析理等方式,成功调解双方矛盾。
被告孙某、张某与单某兄弟二人利用无人机喷洒农药,因风力作用导致农药飘至邻近原告王某的稻田地,致生态环境受到污染,王某种植的水稻出现枯萎并减产。王某多次联系孙某等四人要求赔偿,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先后将四人诉至法院,并向刘虹霞、卢树柏两位承办法官提交鉴定申请。
法官刘虹霞、卢树柏收案后,为进一步查明事实,随当事人一同前往案涉稻田地。在现场,双方围绕受损稻田地是否为被告四人所侵害产生了争执。刘虹霞立即予以制止,表示这是一起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现实情况可见,原被告双方田地相邻,即使在最远处距离仅156米,按照无人机使用说明,农药有效喷洒距离可达180米,当遇到风向不定时,存在对周边环境会产生污染的可能。
卢树柏又从时间金钱成本、农业生产与邻里关系等方面对双方进行劝导。法官表示,如果进行司法鉴定,不仅会花费时间,还需要交纳鉴定费用。秋收在即,受损稻田地面积不大,花费大量时间金钱对双方都是负担,更会影响邻里关系。被告四人听后不再执拗,表示愿意坐下来进行调解。
在商讨赔偿事宜过程中,双方按照受损稻田地面积、亩产以及收购价格达成一致,被告四人同意一次性按比例赔偿原告王某经济损失,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撤回了鉴定申请。
操作无人机喷洒作业时,最好请专业人士指导,应预见天气风向、农药飘洒等因素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采取一定防护措施,避免操作不当而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