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无人机采购 |
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无人机采购 大同市申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人民检察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无人机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无人机采购 项目编号:SLZB2021-Z11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雅莉 项目联系电话:0352-50288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壶泉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玲 136035246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同市申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雅莉 0352-5028808 代理机构地址: 大同市御河西路御锦源小区北区13号楼1506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供货地点:广灵县人民检察院 1.2标包划分:本次询比采购共一包 1.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天 1.4供货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及合格标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具备民航管理部门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获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3.1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 3.2如投标人代表为经办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有效的营业执照; 3.4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 11 月08日至2021年 11 月10日,每日0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大同市申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同市御河西路御锦源小区北区13号楼15层) 4.3采购文件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址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询比时间:2021年 11月 15 日15:00(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比地点:大同市申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同市御河西路御锦源小区北区13号楼15层) 5.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开标地点现场递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二、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