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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无人机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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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无人机网 发表于 2021-11-8 12:5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无人机采购

  • 招标编号

    招标类型

    产品

  • 所属行业

    广灵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阶段

    招标公告

  • 所属区域

    山西省 » 大同市

    截止日期

    2021-11-15

  • 招标单位

    广灵县人民检察院

  • 业主单位

    广灵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预算

    17万元

  • 联系人

    李雅莉

    联系电话

    0352-5028808

 大同市申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人民检察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无人机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无人机采购
项目编号:SLZB2021-Z11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雅莉
项目联系电话:0352-50288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壶泉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玲 136035246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同市申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雅莉 0352-5028808
代理机构地址: 大同市御河西路御锦源小区北区13号楼1506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供货地点:广灵县人民检察院

1.2标包划分:本次询比采购共一包

1.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天

1.4供货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及合格标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具备民航管理部门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获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3.1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
       3.2如投标人代表为经办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有效的营业执照;
       3.4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 11 08日至2021年 11 10日,每日0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大同市申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同市御河西路御锦源小区北区13号楼15层)

4.3采购文件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址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询比时间:2021年 11 15 日15:00(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比地点:大同市申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同市御河西路御锦源小区北区13号楼15层)

5.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开标地点现场递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二、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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