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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本级][线下]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无人机系统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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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无人机网 发表于 2021-9-27 11: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余市本级][线下]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无人机系统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

    XYYS-2021-T001

    招标类型

    产品

  • 所属行业

    新余市公安局

    招标阶段

    招标公告

  • 所属区域

    江西省 » 新余市

    截止日期

    2021-10-11

  • 招标单位

    新余市公安局

  • 业主单位

    新余市公安局

  • 项目预算

    93.5万元

  •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0790-7131012

  项目概况
  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无人机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11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YS-2021-T001
  项目名称: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无人机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35000.00 元
  最高限价:935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余购2021B000501839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无人机系统采购项目1批935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40天内按甲方规定时间送货到指定地点并将设备安装调试至合格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8日 00:00 至 2021年10月10日 23:3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自行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10月11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西大道1958号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西裙楼3楼
  五、开启:
  2021年10月11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西大道1958号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西裙楼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余市公安局
  地址:新余市高新区潭塘路
  联系方式:0790-7131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余银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春龙大道(樟树商会对面)
  联系方式:15387801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790-71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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