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架空线无人机巡检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高压架空线无人机巡检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高压架空线无人机巡检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高压架空线无人机巡检系统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08-13-04A-2023-D-E26360 3、项目概况: 4、高压架空线无人机巡检系统主要用于缓解人工电力巡检压力,保障电网巡检效率和巡检人员安全。根据用户使用要求,无人机巡检系统须满足数据传输及数据处理的实时性和保密性。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万元)(含税) 交付时间 服务地点 高压架空线无人机巡检系统 1 套 157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甘肃酒泉 备注 1、报价总价(万元,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万元,含税)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2、本项目选择1个中标人。 3、投标人应对全部项目进行报价,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4、本项目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等原因,须作出调整或取消时,招标人可对此项目作出调整或取消,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提前开展工作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现行有效),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2.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不在军委装备发展部和军兵种及相关级别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发布的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声明) (2)投标人不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声明) (3)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声明)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声明) (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问题已完成归零除外)(重大质量问题指超出严重质量问题,危及人身安全、导致或可能导致装备丧失主要功能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声明) (6)(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声明)。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声明);(声明及查询截图) (7)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因经营活动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重大安全事故的判决或败诉记录,没有未履行完毕的判决记录(如已履行完毕,须提供相关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声明) 2.5投标人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8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2.9投标人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无人机或者无人机系统技术服务; 2.10投标人在开标日前3年内具有无人机巡视或无人机巡逻业务业绩,并提供完整合同影印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2.11投标人具有二级(含)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或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认证内容、有效期限、适用范围等有效信息。 2、其他要求 投标厂家若具备无人机或无人机平台“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军事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作为加分选项(不具备的不影响投标有效性)。 3、实质性指标要求 技术要求中带“★”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必须全部响应。若有一项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09:00至2023年11月30日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请按照以下方式购买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缴费,线上审批发售文件): 2、网上登记缴费流程: (1) 网上登记网址: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 chengezhao.com/)。 (2) 诚E招注册:通过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来完成项目的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购买(“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报价人&供应商操作手册》;“项目登记”方式详见《报价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报价人登记”)。 (3) 诚E招登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4) 标书费发票获取方式:支付成功后,预计一周内可在诚e招本项目标书费处下载电子普通发票,如需纸质专票须支付成功后及时在标书费处申请开具纸质专票。(换票申请也可自行在此次进行操作)。 (5) 诚E招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3、审批发售文件流程: 须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上传至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 chengezhao.com/),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领取,则只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均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2)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2.1-2.10(2.11暂时不需要提供); 注:①须审核上述资料(上述资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的依据),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能发放招标文件。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②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登记缴费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我公司不在其他渠道上发布登记、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渠道的登记、支付均属无效。本平台除项目文件费之外无其他费用产生。 4、招标文件每包/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城关区雁兴路农垦总部经济大厦2#楼(雁兴路19号)20层2001-2003会议室。 2、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www.weain.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城关区雁兴路农垦总部经济大厦2#楼(雁兴路19号)20层2001-2003室 联 系 人:马艳、陈银宝、韦二许 电 话:18194260382、18293474453 电子邮件:gczbgslt@163.com 标书购买联系人:陈银宝(18293474453)、马艳(18194260382) 七、询问、质疑、投诉受理单位 询问、质疑签收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韦二许 联系方式:15002517982 询问、质疑受理单位:某单位 投诉接收、受理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单位纪委 联系人:冯瑞 联系方式:176093719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