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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州分局无人机项目采购的招标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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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无人机网管理 发表于 2023-7-11 06:2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海州分局无人机项目采购的招标公告-1

  • 招标编号

    320701-F-SZSQ20230701-1

    招标类型

    产品

  • 所属行业

    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

    招标阶段

    招标公告

  • 所属区域

    江苏省 » 连云港

    截止日期

    2023-08-01

  • 招标单位

    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

  • 业主单位

    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

  • 项目预算

    37.15万元

  • 联系人

    张警官

    联系电话

    158051321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320701-F-SZSQ20230701-1

标段名称:海州分局无人机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37.1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海州公安分局以科技强警为依托,充分发挥数字指挥优势,新增一批无人机,将无人机使用作为深化警务改革的重要实践。采购无人机、配件、平台、其他配套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达到预期效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质保期限:3年。质保期间,中标人包维修、保养、安检、调换等,此部分包含在预算内。对于采购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故障,中标人只收取维保成本费用。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合格。

核心产品:功能性无人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后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獲取招標文件
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9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大厅网址:

http://218.92.36.85:8186/BidOpen ... 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逐条做出满足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供应商按实填写;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响应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

地    址:海州区开发区振兴路7号

联系方式:15805132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阳光大厦

联系方式:胡工 0518-81599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警官

电      话:15805132100

八、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

特别说明:依法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投标人,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3. CA办理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00—12:00:00;15:00:00—18:00: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CA办理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CA办理窗口。

九、不见面交易,投标人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交易,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当日,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如自主决定抵达开标现场,请自备笔记本电脑、热点网络等(现场不提供),并提前做好调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因投标人自身准备原因造成的损失。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须分别完成),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投标人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和放弃对开标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注:投标人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在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4.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无法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无效,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不见面开标大厅运行无故障。

5.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环境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数字证书、音视频设备(耳麦、高清摄像头)等;软件环境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建议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硬件、软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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