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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购置无人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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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无人机网管理 发表于 2023-2-16 10: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购置无人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招标编号

    ZYJY-【2023】CS0204

    招标类型

    产品

  • 所属行业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招标阶段

    招标公告

  • 所属区域

    陕西省 » 西安市

    截止日期

    2023-02-27

  • 招标单位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 业主单位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 项目预算

    692,600.00元

  • 联系人

    郑凡

    联系电话

    029-89520099

购置无人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龙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elongbiao.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JY-【2023】CS0204

项目名称:购置无人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2,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无人机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92,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92,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无人机        购置无人机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692,600.00        692,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供货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无人机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2.7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无人机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参与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参与的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9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单位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函》,(格式见附件)。

三、獲取招標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5日至2023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龙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elongbiao.com)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兰基中心20楼2005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兰基中心20楼2005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龙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elongbiao.com)获取;供应商需在获取时间内通过龙标平台(www.elongbiao.com)上传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审核成功后在线获取文件,未在获取时间内上传的资料将不予受理;本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龙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elongbiao.com,以下简称“龙标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的潜在供应商,点击公告页面“领购标书”按钮,上传“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进行提交,审批通过后本项目文件将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内获取,潜在供应商在线自主下载。如未获取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信息;请供应商考虑完成在线注册、审核所需的时间成本,确保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成功注册并获取本项目文件(如有操作疑问请拨打平台客服电话:4000802366,倪工 17316680604)

2.供应商必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六路金盾大厦

联系方式:029-86753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知源集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兰基中心1003

联系方式:029-89520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凡

电话:029-89520099

陕西知源集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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