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区三河无人机遥感巡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奎文区三河无人机遥感巡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奎文区三河无人机遥感巡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潍坊市奎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919号奎文区政府院内2号楼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18866760878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虞河壹号11楼综合部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方式:0536-8234576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奎文区三河无人机遥感巡查项目 2、项目编号:XSJWF-2021-007 四、采购内容及资格要求: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控制价 奎文区三河无人机遥感巡查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项目完成能力的企业法人; 2、用于本项目作业的无人机须为供应商自有,供应商须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项目作业人员须具有无人机操作资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10.00万元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2021年 4 月 25 日至2021年 4 月 29 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3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虞河壹号11楼综合部自行领取;文件费:300元,售出不退。 六、磋商日期:2021年 5 月 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七、磋商地点: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虞河壹号11楼会议室 八、其他: 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采购与。 2、报名时必须携带: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项目作业人员无人机操作资格证书、供应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用于本项目作业的无人机购买发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3、供应商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用他人名义参加磋商。 4、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为准。 2021年 4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