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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生态环境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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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无人机网 发表于 2022-9-2 09: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JH22-210900-00772

    招标类型

    产品

  • 所属行业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阶段

    招标公告

  • 所属区域

    辽宁省 » 阜新市

    截止日期

    2022-09-14

  • 招标单位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 业主单位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 项目预算

    1072000.00元

  • 联系人

    宋女士

    联系电话

    0148-6325167

  项目概况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900-00772
  项目名称:阜新市生态环境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包
  预算金额:1072000.00元
  最高限价:1072000.00元
  采购需求:现场执法记录仪20套、个人防护包10套、测距仪4部、流量计4部、采样设备4套、无人机(载荷大于4KG)1架、红外摄像机2部、快速试剂包(含常见土壤重金属快检)4套、粉尘快速测定仪4部、多参数气体检测仪1部、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4部、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2部、微风风速计(热球风速仪等)1部、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1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全部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3日至2022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09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疫情影响,如不能现场开标,可采用远程开标形式。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细河区中华路33号
  联系方式:0148-6325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珏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233号137-4幢315
  联系方式:0418-2818555
  邮箱地址:liaoningjuexiang@163.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珏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00100007302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418-281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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