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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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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无人机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

    XJCY2022-ZB-017-2

    招标类型

    产品

  • 所属行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标阶段

    招标公告

  • 所属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截止日期

    2022-07-21

  • 招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业主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项目预算

    720000元

  • 联系人

    赵钰

    联系电话

    1527653439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01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2022-ZB-017-2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无人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20000
  最高限价(元):7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无人机采购项目
  数量:14
  预算金额(元):7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3)有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獲取招標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01
  方式:方式:线下获取:携带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需写明项目名称、标段号、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
  线上获取:需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需写明项目名称、标段号、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发至1207663917@qq.com的邮箱,审核通过后邮寄原件。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1日 11:0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
  联系方式:0991-8568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01室
  联系方式:15276534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钰
  电 话:15276534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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