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石某单位便携式无人机某装备销毁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 |
驻石某单位便携式无人机某装备销毁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便携式无人机某装备销毁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现场领取谈判文件时详询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LGCXQDY—W3003 项目名称:便携式无人机某装备销毁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 型号技术要求计量 单位数量交货 时间交货地点备注 1便携式无人机某装备销毁设备采购不指定规格型号见公告 附件套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河北省石家庄市(指定地点) 说明1.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运杂费: 由中标人承担 。) 3.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最高限价:1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4日 至 2022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现场领取谈判文件时详询代理机构) 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cxy1223@126.com),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详见谈判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详见谈判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扫描件、网站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后发至电子邮箱cxy1223@126.com中(邮箱名称注明“某公司某项目报名材料”并在邮箱中留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或现场提交: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适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驻石某单位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 联系方式:董女士,0311-87994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方式:曹新颜、贾艳军 15373945737、0311-869589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艳军 电 话: 153739457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