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四支队四大队警用执法无... |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四支队四大队警用执法无人机套装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四支队四大队警用执法无人机套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9号王府商务大厦A座17层G室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3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6911-2022sdzb823 项目名称: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四支队四大队警用执法无人机套装采购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预算金额:42.3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项目共一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采购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采购内容数量质保期 1警用执法无人机套装1套1年 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2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需具备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下载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9号王府商务大厦A座17层G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现金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三证合一,如未办理需另提供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提供2020年度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且有法律效力的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6.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凭证(专用收据、或网银扣款截图、或完税凭证、或其他能证明依法纳税的材料); 7.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必须包含养老保险)(专用收据、或网银扣款截图)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下载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9.提供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且属于合法有效,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拉杆装订一套留存。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始止时间:2022年3月11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9号王府商务大厦A座17层G室。 3.开标时间:2022年3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9号王府商务大厦A座17层G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四支队四大队 地址:山西省永济市舜都大道71号 联系人:李晶莹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中招时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9号王府商务大厦A座17层G室 联系人:贾慧涵、刘琦、刘晨红、马静 联系方式:0351-3432666、0351-5625773、152034396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