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飞行试验服务外协询价公告 |
无人机飞行试验服务外协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要
本部现需采购无人机飞行外场试验服务, 为无人机搭载我方载荷进行外场飞行实验提供无人机飞行场地、飞行服务及相关人力物力保障,需要专业的服务商提供支持。 二、主要内容 2.1、项目编号: XM2021CX3044 2.2、项目名称: 无人机飞行试验服务 2.3、具体参数和指标要求 1 2 2.1 2.2 2.3 1) 无人机类型 外场试验需要的类型有多旋翼无人机和固定翼无人机等。以多旋翼无人机为主要平台、确保有足够空间和载重安全携带载荷。 各无人机需具备省部级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且飞行前可以完成安全自检。无人机按规定在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进行实名登记。 2) 多旋翼无人机 载重≥8kg,在8kg载重条件下续航≥20分钟;飞行高度不低于200米。 可进行前飞、倒飞、侧飞、水平旋转飞行、空中定点悬停、绕点飞行、聚焦点飞行等飞行功能;具有姿态模式、GPS位置、GPS跟随、全自主等飞行模式,支持手动和规划航迹飞行;具有协调转弯、悬停转弯、机头锁定等转弯方式。 3) 固定翼无人机 翼展≥2米,载重≥8kg,8kg载重条件下续航≥60钟;飞行高度不低于1000米;最高时速≥80km/h。 支持任务巡航全程可自主飞行。 4) 飞行次数 旋翼式无人机共计飞行不少于14天*架,固定翼无人机共计飞行不少于6天*架; 飞行试验可分2-3次试验实施,但总有效试验时间会控制在10天以内。 5) 集群飞行 可满足至少5架多旋翼无人机同时飞行试验需求。 6) 载荷搭载 每架飞机可同时装载尺寸分别为250*250*100mm和260*210*120mm的共两台设备,提供支架设计与安装服务; 7) 飞行场地 满足不小于3km*10km的可用飞行区域,最高飞行高度可达1000m,申请空域由服务商负责,满足多旋翼无人机和固定翼无人机飞行要求; 飞行路线必须提前做好规划,选择远离空中危险区、空中禁区等区域,远离电磁环境需要特殊保护的设施及周边2km范围的上方,属于飞行管制部门的批准的飞行路线。起飞点地面需平整,上空开阔无遮挡便于地面实时观测。远离人群、飞禽走兽,避免因不确定因素发生误伤。试验时的天气条件要满足飞行要求。 8) 人力保障 可满足至少5架次同时飞行试验所需的专业的无人机操作员等飞行保障,及载荷安装等相关技术服务的工程师; 无人机驾驶人员等相关技术人员必须有熟练的操作经验,且有能力面对无人机飞行中的突发事件。对于重量超过7kg的无人机,操作的技术人员必须获得无人机执照。 9) 调试场地 包含工位10个以上,提供操作台、电源等基本调试条件,可以存放试验设备。 10) 运输车辆 运送试验人员和试验装备所需的车辆、司机及燃油,提供附近酒店和各实验场地间的接送服务; 保障1次150公里远长途拉距测试的小型乘用车及司机。 2.4、安全与责任 乙方应对无人机试验测试中心的运行安全实施统一管理,负责本场地面保障、空域协调等正常运行的组织和协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本着合理调配的原则,最大限度地调配各项资源,方便需求方飞行试验;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方案,协调解决运行中的安全问题,并对运行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若因乙方飞机意外事故造成甲方设备损失或对其他方造成附带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5、法律法规 此次无人机飞行试验过程中所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规范与标准,相关标准包含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轻小无人机运行管理规定(试行)》 《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 《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 《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 2.6、商务需求 1) 付款方式 首期款:合同签订后一月内,需求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首期款。 尾款:结束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后一个月内,需求方向乙方结清合同尾款。 2) 现场踏勘 乙方应配合需求方进行现场踏勘,若实际情况与所要求的情况不符,则需求方有权终止合同,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保密要求 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4) 报价要求 人民币(含税),采用合同总价方式,投标价不随期间市场变化及政策调整因素变化。 2.7、报价文件要求及评审流程 1)按照2.8报价材料清单要求,须材料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清单顺序装订,一式三份; 2)报价文件须密封,并在文件外部标注项目名称、编号、公司名称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快递包装当做密封袋; 3)本次询价为一次报价方式。按照报价文件密封完好、供应商资质满足询价公告要求、技术及商务均能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货商。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则选取技术指标更优的供货商作为中标供货商。 2.8、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军队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9 报价材料清单 1. 报价单; 2. 诚信承诺书 3. 资格审查应答表情况索引表 4. 参数要求逐条应答表 5. 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 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8.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9. 纳税资料 10.缴纳社保资料 11.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企业信用记录截图 13.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或总代理商的销售授权书 14.非联合体或外资背景书面声明 1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10响应方式: 有意向参加询价的单位请于2022年1月25日17时前,将2.9所示文件邮寄至指定地址。 联系人:郭助理 邮 箱: 010-66716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