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邦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NX【采】-2025015 项目名称: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统无人机反制设备(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评审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9日至 2025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邦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B座3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B座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09日至 2025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3956507710@qq.com)进行登记,登记后联系代理公司领取免费招标文件。 2.请各响应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南街彰武巷77号 联系人:于旭东 19995089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邦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隆基商务大厦2216室 联系方式:李伊豪 米兰 0951-5966339 |